讓“年底突擊花錢”成為住商不動產一面鏡子
  每到年底都會出現突擊花錢的問題,最近,財政部公佈“2013年11月份財政收支網路行銷情況”,數據預示12月可能突擊花錢24933億元,占全年支出比例超去年。
  年底突擊花錢是個老問題。眾所周知,突擊花錢的背後,是因為如果當年的財政預算沒用完,就會被收回或還可能影響來年再要錢。於是每到年底,一些政府部門和單位千方百計,變出法子也會把錢花完,在花錢的“突擊”中,什麼“三公經費”公開,讓納稅人的錢在陽光下運行等等,就都丟到了msata一旁。
  但是,老問題也能起到新作用。今年中央已經出辦公室出租台“八項規定”和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得到不到位,反“四風”反的怎樣,效果如何,正好可以拿“年底突擊花錢”這個老問題當一面鏡子來“照一照”。從反“四風”的角度看,“年底突擊花錢”怎麼看都和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、享樂主義、奢靡之風搭上邊、掛上號:既然是突擊花錢,就有可能花在不該花的地方,或者浪費,或者乾脆中飽私囊;既然會突擊花錢,就說明我們在編製和執行財政預算時不切實際。
  與此同時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剛剛提出全面深化改革,這讓我們審視“年底突擊花錢”又有了一個新角度。“全面”就是要在各個細節處找尋制度漏洞予以彌補,比如“剩錢”,一方面可能是因為該完成的工作沒完成而導致,但另一方面,也可能是因為工作中優化流程厲行節約而導致,如果是這種情況,豈不是大大的好事?對這一種情況,應該加以鼓勵才對,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讓大家不敢“剩錢”。有專家就表示,現行《預算法》在限制政府行政權力的約束上並沒有做到與時俱進。從這一層面看,一些權力部門是否也可以拿“年底突擊花錢”這面鏡子照照我們制定的政策是不是合理,有沒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,同結婚時,照照自己有沒有改革的自覺。
     (原標題:讓“年底突擊花錢”成為一面鏡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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