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廣法修正草案/規範新聞節目增列名嘴條款(第二冊第4課...憲法與人權)(第二冊第5課...行政管制、正當行政程序、陳述意見權、聽證權)(選修下冊第1課...媒體與政治生活) 衛廣法修正草案/規範新聞節目增列名嘴條款 更新日期:2009/02/05 04:09 製播與評論 須符事實公平 〔記者許敏溶、陳尹宗、牛姵葳/台北報導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?長灘島恁^昨公佈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,明定「新聞製播及評論,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」,違反者可處三十萬至兩百萬罰款,嚴重者甚至可要求停播,被外界解讀為「名嘴條款」。 違者將罰款 嚴重者須停播 面對台灣談話性新聞節目氾濫,口水滿天飛,有?新成屋疑z料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,部分政論名嘴及節目主持人的針對性言論,更被質疑成為政治工具,NCC於新修訂衛廣法的第二十條中,明列上述限制規定。 名嘴很不屑 直指規定違憲 不過,電視政論名嘴們對此條款則多嗤之以鼻,金恆煒、楊憲宏直指此規定違憲,侵犯憲法保 烤肉障的言論自由;謝志偉也說這是「笑話一場」,並痛批馬政府上任後,台灣言論自由的尺度已大幅退縮;陳立宏表示,這是新的戒嚴時代來臨,這次修法莫非又是想藉此打壓異議聲音。 NCC則表示,新增條文的規範對象是所有新聞製播及評論,並非只針對名嘴或政論性節目,也包括電視新聞,並不是想限制?居酒屋末蛈菪恁F未來處理民眾申訴案將採取審議制,根據修正法第十九條設立內容諮詢會議,設置十一至十七名委員,主管機關代表僅一人,另有五至八人為公民團體代表,學者專家四到七人,業者代表一人。 NCC表示,民眾若覺得新聞或評論節目內容不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,可向NCC檢舉,相關案例則送交委員會議進行審議,處 買房子罰對象以電視台為主,審議初審通過後,被投訴者若對處罰有意見,可在接到通知後七日內說明,若業者還是不服,未來不排除以類似聽證會方式,訴諸各界公評。 NCC也重申,新聞媒體營運本來就應符合事實、公平、公正、客觀,新修訂衛廣法二十條只是要求媒體經營應落實上述原則,並讓媒體更有秩序,此舉並非是箝制言論自由。 名嘴批:言論戒 裝潢嚴時代來臨 更新日期:2009/02/05 04:09 〔記者陳尹宗、牛姵葳、黃以敬、林嘉琪/台北報導〕對衛廣法修正草案中的「名嘴條款」,名嘴們多不以為然,甚至質疑箝制言論自由,是新的言論戒嚴時代來臨,有違憲之虞。 民視「頭家來開講」主持人謝志偉昨指這是「笑話一場」,並認為此條款不會影響他的發言內容;他指出,NCC的組成就是以藍營為主,本身就違反言論自由?室內裝潢怜_碼的標準,NCC制訂此條款前應先「反求諸己」。 名嘴陳立宏表示,NCC應該要管社會的公平正義,不是來限制節目參與者的發言內容,這是新的言論戒嚴時代來臨,也是台灣民主倒退的開始,「我對這條法令感到生氣、憤怒與遺憾!」他也說,NCC成為執政者控制不同政黨聲音的工具,「現在批評政府的聲音已經很微弱,馬政府連這一點聲音都忍受不了嗎?」 名嘴黃光芹則認為,此條款感覺?ARMANIONCC在壓力下所制訂,但內容「形同具文」,並無任何意義。她說:「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,本就是評論最基本的要求。」節目來賓「亂爆料」失去公信力後,自然會被市場機制淘汰,並不需用法律去制約。 媒體工作者金恆煒指出,大法官會議早已作出第五○九號解釋,只要不是惡意捏造,有其根據或有理由認為是真的,新聞媒體是可以作評論的,這是清楚地讓「言論除罪化」,是保障言論自由;NCC要自訂法令來箝制新聞媒 酒店經紀體的播報及評論,明顯是「違憲」的作法,沒有必要也不符民主。 資深新聞人楊憲宏也認為,NCC訂這種法條,明顯是違憲,侵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;現在所有的新聞報導及評論,如有不當,都可透過司法管道獲得仲裁及補償,NCC是政府行政機關,想立法管束新聞做行政裁罰,就是行政權要逾越司法權,根本不合理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信用貸款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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